当一方合同丢失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协商复印:
请求对方提供合同原件进行复印,并留存复印件。
登记机关复印:
如果合同已经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可以到登记机关申请复印留存的合同文本,并加盖印章。
重新签订合同:
与对方协商重新签订一份内容相同的合同。
使用其他证据:
如果合同丢失,但双方均承认合同存在并按约定履行,则合同依然有效。若对方不履行,可以寻找其他证据,如汇款记录、邮件往来、传真、QQ记录、微信往来、电话录音等,以证明合同的存在及约定内容。
法律途径:
如果协商不成,且对方拒绝履行合同,可以起诉到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请求法院认定合同的有效性并判决对方履行合同。
劳动关系证明:
若劳动合同丢失,可参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及的其他劳动关系证明凭证,如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等。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