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订婚东西的方式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下是可能适用的几种情况和建议:
彩礼退还
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应当退还。
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彩礼也应当退还。
如果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彩礼也应当退还。
金首饰等物品
订婚后给对方的金首饰等物品,如果属于彩礼的一部分,应当退还。但如果这些物品是男方自愿赠送且非强行索要,则原则上不予返还。
如果这些物品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而结婚目的未达到,则应予返还。
对于恋爱期间赠送的小礼品,如520红包等,通常视为无偿赠与,不可以追回。
协商和调解
首先应尝试通过双方自行协商或调解解决纠纷。如果女方主动退还,则更为理想。如果女方不愿主动退还,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
诉讼
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和金首饰等物品。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财物的性质和赠送时的意图。
建议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退还财物的协议。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与订婚相关的财物凭证和通讯记录,作为诉讼的证据。
法律咨询: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详细的法律依据和诉讼程序。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更有效地解决订婚东西的返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