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通常需要以下步骤和材料:
协议离婚
预约 :通过电话、公众号等方式预约民政局离婚时间。申请:
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初审:
婚姻登记员审核材料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离婚冷静期:
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领证期: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前往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材料
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双方户口本及复印件
结婚证及复印件
离婚协议书三份
两张两寸免冠彩色照片
如有子女,需提供子女的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诉讼离婚
起诉:
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立案:
法院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在7日内立案。
调解:
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则制作调解书。
审理:
调解不成,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双方进行法庭辩论。
宣判:
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后宣判。
材料
离婚起诉状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财产分割相关证据(如房产证、存折等)
请注意,离婚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局或法院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