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是指 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这种调解活动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重要方式,旨在帮助当事人以较为简便的方式解决争议,减轻法院审判压力,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而言,民事调解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法院调解:
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包括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思想疏导,以及主持和引导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协议。
人民调解:
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进行,依据法律规定和自愿原则,帮助当事人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相互谅解和妥协。
行政调解:
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民事纠纷进行的调解。
仲裁调解:
仲裁机关在仲裁过程中对民事纠纷进行的调解。
民事调解的主要特点包括自愿性、平等协商、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等。调解达成协议后,法院可以制作民事调解书,作为结案方式之一。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纠纷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
建议当事人在遇到民事纠纷时,可以优先考虑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以节省时间和成本,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