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免税的计算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货物:
这类货物可以直接免税,无需缴纳关税。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这些货物也免征关税。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这类物资同样免征关税。
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损失货物可以免税。
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这些物品也免征关税。
对于需要缴纳关税的货物,其计算公式如下:
关税税额= 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 × 单位完税价格 × 税率。
进口消费税= (完税价 + 关税)/(1 - 消费税%)× 消费税%。
进口增值税= (完税价 + 关税)/(1 - 消费税%)× 17%。
需要注意的是,进口产品一律以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产品税或增值税,计税公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