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获得赔偿:
要求补缴社保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社保经办机构无法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滞纳金和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还可能面临罚款。
双倍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其他赔偿
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缴纳社保导致的失业保险金损失、生育保险待遇费用、工伤保险费罚款、滞纳金等费用,以及因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
建议
协商解决:首先,劳动者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补缴社保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滞纳金和可能的赔偿。
法律途径:如果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