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身证(出生医学证明)的方法如下:
现场办理
准备材料
父母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需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台居民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为新生儿起好姓名,确保姓名符合《通用规范汉字表》要求。
领证人资格
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需携带母亲签字按手印的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并进行身份核验。
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五楼出生证明办理处。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线上办理
适用范围
通过父母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直报分娩信息的,且出生三个月内首次申请办理的,可线上办理。
单亲、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或出生后超过三个月的;补发、换发的;均不可线上办理。
线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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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父母需认真阅读线上办理须知。
其他相关手续
生育服务登记
当事人持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婚育证明等材料向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申请。
领取生育证明
居委会审核并盖章后,到派出所核实并盖章,最后到计生办服务室开取生育证明。
办理居民身份证
提交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进行人像采集。
携带户口簿、照片递交到办证窗口,审核通过后缴纳工本费用并领取《领证通知单》。
按取证时间持《领证通知单》到办理证件地点领取居民身份证。
注意事项
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可能影响办理进程。
办理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咨询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获取帮助。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你顺利办理生身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