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办理结婚证,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 婚姻状况证明,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出具。
5. 如果是离婚人士,需提供离婚证原件或离婚生效证明书、第一、第二审判决书。
6. 如果是丧偶人士,须持原结婚证及原配偶的死亡证明。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有所变动,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民政局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