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执行的时间一般情况是 六个月,具体依据如下:
法院强制执行时间:
法院强制执行一般会在生效判决后六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经过本院院长批准。
查封异议申请期限:
房屋查封异议申请期限是裁定书送达后的十五天内,但对房屋查封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期限不在此列。
查封房产解封时间:
查封的房产解封需要7个工作日,查封房产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续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冻结财产时间: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
提级执行申请期限:
如果法院在收到执行申请书后的6个月内没有采取任何执行措施,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提级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综上所述,法院查封执行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并且申请人有权在特定条件下申请提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