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违章停车的处罚如下:
现场处罚
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
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或者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交警会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开具“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贴到车窗上。同时,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非现场处罚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交警部门除了进行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和贴罚单之外,还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高速公路违停
在莱芜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交警会处以200元罚款,并扣6分。
特殊地段处罚
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
在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上述地点20米范围内的路段停车,或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门前以及距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道路上停车,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建议:
驾驶人应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违章停车,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便。
如果确实需要停车,请选择合法的停车场所,并在车辆明显位置放置联系方式,以便交警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