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继续履行:
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
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以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或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
赔偿损失:
违约方需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额通常相当于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
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作为违约金。
定金责任:
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一方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如发生违约,则适用定金罚则,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形式:
如法律规定了特定的违约情形下的责任承担方式,如催告失权、追缴出资、补交差额、利息罚则等。
以上责任承担方式均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责任承担应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