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致条款,也被称为“引致规范”,是一种法律条款,其作用在于连接不同的法律规范,将更高位阶的法律(如法律和行政法规)引入到低位阶的法律规范(如私法规范)中。这种条款本身并不包含独立的规范内涵,也不具备解释规则的意义,它的主要作用是作为一个桥梁,确保法律规范的开放性和体系性,同时帮助不同性质的私权利在民事法律中“自由流转”。
引致条款分为开放引致条款和封闭引致条款:
开放引致条款:通常表述为“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意味着法官在适用时需要根据具体引致的法律条款的目的来确定其效果。
封闭引致条款:则明确规定了引致的法律对象,法院在适用时必须严格按照该引致条款指定的法律进行。
引致条款的存在有助于确保私权利与公权力的相互协调,并体现“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