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更正的时间通常为 一个工作日。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此外,烟台、温州等地的户口登记婚姻状况变更更正办理时限也明确规定为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且手续齐全、核查属实的情况下可以当场办理。
因此,在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婚姻状况的更正通常可以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或有特殊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