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包括以下几类:
一方的婚前财产:
包括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房产、车辆等。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如赔偿金、赔偿款等。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例如父母赠与房产时明确表明只给自己子女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包括私人物品、个人衣物等。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此外,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建议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各自的财产权益,以避免未来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