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留人通常有以下几种原因:
交通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为了调查事故原因、收集证据、确定责任等,交警有权扣留事故相关人员的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有时也会扣留车辆。
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员存在如饮酒驾驶、无证驾驶、使用伪造或变造的证件、超速行驶、驾驶拼装或报废车辆、记分达到12分等违法行为时,交警可以依法扣留其驾驶证或车辆。
安全考虑:
在重大交通隐患或发生重大的交通事故时,为了保障他人及国家财产的安全,交警可能会采取扣留人员的措施。
证据保全:
在某些情况下,如需要调查取证或证据保全,且无法立即放行时,交警可以依法扣留车辆和相关物品。
法律程序:
交警在扣车扣证过程中应当告知扣的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不同的原因会导致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最终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交警扣留人必须遵循法律程序,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确保被扣留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扣留期间,交警应妥善保管被扣留的物品,并在检验、鉴定完成后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
综上所述,交警扣留人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调查事故原因、处理违法行为以及维护法律秩序,同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和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