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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挪用公司113万买鞋买车后玩消失被判刑

时间:2025-05-15 11:55:00

采购人员挪用公司款项供自己挥霍,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近日,江西永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则案件,明确表示私自挪用公款,将会面临有期徒刑……郑某2023年2月入职江西某皮业公司担任采购员,负责皮具原材料采购工作。因为面对客户较多,公司方便起见,将需要支付的原材料款统一转到郑某个人账户,由郑某进行结算。2024年7月30日,郑某收到公司原材料款1133155元,面对天降百万巨款他动起了歪心思,退出公司群、关机失联、疯狂转移资金,用来买车、苹果手机、苹果手表、耐克鞋、充值游戏、投资、旅游等……公司发现后报警,2024年10月8日,郑某投案自首。

永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被告人郑某已退缴大部分违法所得,取得了被害公司的谅解且系初犯。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继续追缴郑某违法所得24万余元发还被害某皮业公司。

【来源:大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