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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答海报新闻:不缺位、不越位 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时间:2025-05-22 14:11:00

海报新闻记者 撒伟 田柳 北京报道

“规范执法不是执法越宽越好,更不是不执法,而是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5月22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回答海报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

海报新闻记者

刘波介绍,目前很多地方在积极探索柔性的执法方式,优化执法理念,坚持执法和服务相结合。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出台了免罚或者不罚的清单,比如上海出台了《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细化了轻微违法不予立案的程序。深圳龙华区建立了“柔性执法”机制,对主动自查自纠的轻微违法企业,开通了免罚清单绿色通道。实践中的这些探索,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但是,也会有很多人担心,我们一味强调柔性执法,强调温度,会不会导致该管的不管、该罚的不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自始至终态度都很明确,就是要严格依法依规,这也是我们这次开展专项行动要坚持的一个原则。”刘波表示,比如轻微不罚、首违不罚这样一些提法,在实践中,法律上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具体的事实和情节,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来执行。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在行政执法当中,要体现对各类主体的平等保护,严格依法平等适用,不能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能仅仅为了让执法有温度而突破法律底线,需坚持辩证地看待问题。

刘波强调,特别是对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要坚决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要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