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市准生证的流程如下:
领取《生育服务证》
到女方存档单位(无档案人员到其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注明婚姻、生育情况并盖章
双方存档单位在《生育服务证》第3页注明双方申请人的婚姻、生育情况并盖章。
核准办证
由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计生部门进行核准办证。
准备材料
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
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需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
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
医院登记
宝宝出生后,带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出具出生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
办理户口
带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理户口。
网上登记(可选):
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网址://syz.bjchfp.gov.cn)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生育登记。需要领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3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或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乡镇(街道)服务窗口打印。
现场登记(可选):
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办理生育登记。子女已出生的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通过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了解最新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