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封条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通常由 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使用。具体来说,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对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手段,可以贴封条。除此之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如检察、公安、税务稽查、质量监督、环保监查、工商管理、药食监管等部门也可以执行封条封存。
贴封条需要遵循法律程序,不得私自撕毁,具有法律效力。具体使用封条的部门如下:
人民法院: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手段,可以贴封条来封存被执行人的财产,保护债权人利益或有赃物嫌疑等。
行政执法部门:
包括工商、税务、质监、环保、公安、药食监管等部门,这些部门在各自的执法过程中,可以对涉嫌违法的物品或财产进行查封,贴上封条不准擅自动用。
镇政府:
镇政府执法贴封条,需要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可以贴封条。
总结来说,能使用封条的部门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具体使用场景和依据各有不同,但都需要遵循法律程序。